作者:李苑 来源:光明日报全媒体 发布时间:2020/7/9 16:26:04 选择字号:小 中 大 流体力学家童秉纲院士逝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童秉纲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7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相对于载人航天和月球探测任务,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具有航天器平台新、探测领域新、实施周期长、测控模式复杂、轨道控制要求高以及应急处置难度大等特点。
此次任务中,北京飞控中心将全面采用新一代飞控软硬件系统,这也是对新一代软件系统以及国产化硬件平台功能性能和协同工作匹配性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检验。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型号副总师 张宇:我们制定的与探测器飞行轨道相同的一个轨道动力学模型,以及相应的测量模型,然后我们建立了相应的控制算法,这样保证我们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火星并进行自动捕获,保证它环绕火星开展后续的飞控任务。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但人工智能也会帮人生成假的蛋白质印迹。需要政客们倾听科学家的意见,而不是让科学家受到政客的压力。
(注:2020年2月,Bik发推文直指超过400篇来自不同作者和机构的文章,似乎都是由同一个工厂产生的,而这些文章的作者主要来自中国的医院。我为这些事感到难过,但我知道,我做这些工作不是为了交朋友。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前沿探索与国家需求导向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
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鼓励地方政府、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
(三)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情节特别严重的,7年以上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三)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五)管理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影响或者损失的。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应当广泛听取国家科技咨询机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七)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八)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和科研伦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资金的。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金资助项目拨款。(十)违反科研伦理规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的。
(三)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研究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1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7/22 16:59:59 选择字号:小 中 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加快建设理念先进、制度规范、高效公正的新时代科学基金治理体系,我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报告制度的要求,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摘要予以公布,促进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传播与共享。(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资金。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制定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截留、挪用、迟延拨付基金资助资金的,或者拒不按规定上缴应当收回的结余资金的。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